各系部、处室、中心:
为进一步落实全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,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,增强党内监督的权威性,按照《安徽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》(院党委〔2017〕56号)的文件精神,现就学校 2017年述责述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述责述廉时间、对象及方式
(一)书面述责述廉
学院各部门及党政主要负责人,逐项撰写述责述廉报告,做到内容具体、措施实在、言之有物。书面述责述廉报告由本人亲笔签名,经分管院领导审核签字后,于2018年 1月15日前提交学院纪委。
(二)会议述责述廉
根据工作需要,学校纪委将于2018年1月召开专题会议(会议另行通知),原则上安排不少于三分之一的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述责述廉。
二、述责述廉主要内容
参照《安徽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》(院党委〔2017〕56号)内容,主要包括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个人廉洁从政等情况。
三、工作要求
(一)述责述廉应当坚持客观公正、实事求是,突出重点、注重实效、公开民主、群众监督的原则。
(二)各系部、处室和中心主要负责人应本着主动接受监督的态度,客观报告有关情况。述责述廉报告要言之有物,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,提出科学合理、操作性强的整改措施并确保落实,力求取得实效。
(三)学院纪委将对各系部、处室和中心主要负责人的述责述廉报告进行审查,对不如实报告、夸大其词、回避问题、敷衍塞责的,给予批评教育、诫勉谈话,并限期重新进行述责述廉。
(四)述责述廉对象要对评议意见中反映的问题进行整改,并于2月28日前将述责述廉报告和相应整改措施纸质版送至纪委备案。
中共安徽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
2018年1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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